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移交有关事宜的请示
索引号: | ZDDBG217938 | 发文字号: | 陕交字〔2016〕25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移交有关事宜的请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
省政府:
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65E榆林至蓝田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延安市黄龙县安善村,经洛川县、白水县,终于蒲城县东与渭蒲高速相接,路线全长80.6公里,估算投资63亿元。2013年4月,省发改委以《关于蒲城至黄龙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887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工可报告。
2012年9-11月,渭南市招标确定项目投资人,2013年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以《关于蒲城至黄龙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陕政办函〔2013〕25号)同意该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2013年12月5日,渭南市政府与投资人签订了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于2015年10月交工验收、11月上旬通车。但该项目因资金筹措问题,从2014年9月至今,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主要是白水县城以南12公里的部分路基和白水河桥下部工程及部分梁板架设,以及蒲城县境内22公里部分征地。
该项目的建成与否,直接影响到全省“十三五”“县县通高速”目标的实现,我厅根据省政府领导关于该项目移交的指示精神,积极与渭南市商谈该项目移交事宜,但由于各方配合等原因,项目移交工作没有实质推进。
为加快该项目的移交及实施进度,建议请省政府主持,召集渭南市政府、省发改委、审计厅、交通运输厅、省高速集团、投资人等相关单位就移交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一是请省政府协调省审计厅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渭政字〔2015〕65号)意见,由审计厅牵头负责对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及资金投入运行情况进行审计,3月底完成审计工作;二是由渭南市政府牵头结合审计意见,与投资人于4月底前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并督促投资人和施工单位尽快退场;三是由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对已经完成的实体工程质量进行检测,与审计工作同步完成;四是由省高速集团尽快介入,按国高网项目有关要求加快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妥否,请批示。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2月24日
(联系人:付晓艳 联系电话:029-88869052)